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为切实规范和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近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事业资产管理体制,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的管理运行机制,有效规范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 通知要求,中央各部门要从制度建设、资产配置、资产使用和资产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一是中央各部门要根据有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制定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二是中央各部门要认真做好2011年所属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工作,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购置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支出,都必须编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三是中央各部门对其所属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或出租、出借事项,单项或批量价值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的,需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四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要按照规定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将根据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及财力情况统筹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