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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金贷款办法已上报国务院

资本金贷款办法已上报国务院


拟定义为政策性贷款,政府提供贴息,但银行自担风险

  【《财经网》专稿/记者 张曼】意在为“4万亿”投资配套的资本金贷款办法,已经上报国务院,此类贷款将定义为政策性贷款。

  监管层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发改委、银监会、央行、财政部联合起草制定的《政府特定投资项目中长期贷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经上报国务院。据悉,报批的《办法》中规定,银行可以提供资本金贷款,但只限于政府确定的“4万亿”框架内的投资项目。

  该人士认为,这一方案如获通过,一些银行项目贷款将面临更大的风险。此类贷款将定义为政策性贷款,政府提供贴息补助,银行为债权人,贷款不会转股本。但在发放贷款和风险承担方面,实行商业化运作,即银行获得项目需要经过招投标,贷款前进行信贷审查,借款方也需要为银行提供足额的抵质押物,如果出现风险,将由银行自己承担。

  上述人士表示,“由于资本金贷款风险很高,《办法》规定,只有满足资本充足率等四个前提条件的银行才可以做此业务,预计只有资本充足、风险防范能力很强的七八家大银行可以操作。”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认为:“即使是政策性配套资金,也应该多注意防范风险。如果商业银行做政策性业务,对有政府背景的项目风险评判不够仔细,或者违反了一些规则,最后造成了亏损,会影响银行将来的正常运行。”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日前的讲话,银行最多可为项目提供40%资本金贷款。这意味着,一些政府参与的交通运输、钢铁等项目,原需自筹投资总额20%-35%资金作为资本金,现在仅需募得12%-21%的资金便可获得贷款。在地方财政日益吃紧的状况下,银行贷款风险更大。

  央行沈阳分行行长盛松成亦撰文表示对银行资金受困、项目烂尾的担忧。盛松成认为:“地方政府大部分投资项目都集中在基础设施、民生等符合产业政策的领域,大多数资金来源于银行信贷,投资项目能否顺利完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贷资金供给是否持续、充足。由于银行贷款猛增的势头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新开工项目过多,必将挤占在建项目资金,摊薄所有项目可用资金,反过来更加重了资金的不可持续性,导致将来的‘半拉子’工程也会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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