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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启动

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启动


  发改委网站23日发布关于启动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创建示范城市的主要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完善电子商务法规政策环境、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交易保障设施建设、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通知指出,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是增强城市竞争优势的新选择,有利于促进区域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突破城市的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限制,提高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力,增强城市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竞争优势。

  通知提出,创建示范城市的主要工作任务有五点:

  (一)完善电子商务法规政策环境。研究符合地方特点、有利于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法规政策,编制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研究出台仓储建设用地、配送车辆管理等支持物流快递行业发展的鼓励政策,制定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网商、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政策,以及鼓励互联网支付、跨境支付发展的政策,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

  (二)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完善智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物流信息平台,支持农村、社区、学校的物流快递配送点建设,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电子支付创新应用,大力发展移动支付,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享,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环境。

  (三)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交易保障设施建设。推进通信网络和移动金融可信服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机制,建立网络交易纠纷处理机制,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电子口岸结汇、退税系统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系统对接,实现通信、物流、支付等基础设施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四)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鼓励商业银行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融资服务;支持电子商务与物流信息化创新,在跨境贸易、农业、生活服务、城市社区、旅游以及优势特色产业等领域,大力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支持网络零售平台做大做强,促进本地区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

  (五)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大型骨干企业以供应链协同为重点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推进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加快各行业、各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不断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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