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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让司法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哈尔滨:让司法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是全国第一家司法鉴定、评估、拍卖业务全口径、全过程进场的产权交易机构。截至2012年末,中心共完成涉诉资产业务中介机构备案297家,接受司法委托千余宗,举行司法摇号现场会36场。一年多来,中心涉诉资产业务运行平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改革的社会满意度大大提升,司法委托投诉率大大降低,司法拍卖成交率和增值率屡创新高。

    古语曰:变通革弊,与时宜之。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10年来,从党的十六大吹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号角,到党的十七大作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看得见的公正”、“能感受的高效”、“被认同的权威”在日益深化的司法体制改革中成为现实。随着法院系统司法委托体制改革的发展需要,以及部分城市涉诉资产业务进场交易试点的成功,涉诉资产业务进入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委托,阳光操作所独有的优势日益为各方接受。经过多年的培育工作,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颁布,涉诉资产业务进入产权交易市场终于瓜熟蒂落。

2011年9月,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涉诉资产业务部正式挂牌成立。在市中院和市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涉诉资产业务从无到有,从破茧而出到快速发展,凝聚着中心领导的智慧和全体涉诉部员工的汗水。通过建立健全四大监督体系,建立完善司法委托中介机构管理和培训体系,打造出一支能打硬仗的涉诉资产队伍,为交易中心涉诉资产业务的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  整章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监督体系

为规范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各个环节,中心涉诉部充分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结合哈尔滨市实际情况,根据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制定了《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受托办理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操作细则(试行)》,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公开摇号操作办法》、《公开集中摇号选取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则,起草了相关业务文本40余项,为涉诉资产业务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又结合工作实际和新遇到的情况,不断修订已经发布的业务文本。

一年来,我们相继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 AB角”、项目审核例会制、联席会议制、超时项目督办制等多项制度,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每周项目审核例会制是我们针对涉诉资产业务情况复杂的特点,每周一下午固定举行的项目分配和审核会,既分配新接到的项目,又对一周来发生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解决处理。联席会议制是指不定期与市中院司法技术处举行的交流碰头会,对司法委托工作中发生的重大疑难涉诉资产项目处理,收费、司法摇号会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及时沟通,取得共识。超时项目督办制是按照市中院一般案件30天之内完成、重大案件60天之内完成的要求,为不使案件在中心积压,对超时项目进行限时清理,按照60天为限,由部门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集中归类,重点推进、督办、沟通、协调,使中介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多种内控制度和外部交流机制的建立健全,大大促进了工作规范运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2  技术保障,构建金马甲网络竞价监督体系

按照市中院《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司法拍卖标的参考价大于10万元的项目应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中心与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多次沟通,组织讨论,经两个月的测试修改,2011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用了金马甲网络竞价系统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涉诉资产网络竞价平台。

现在的金马甲系统不仅是一个网络竞价平台,更是一个网络监督管理平台,这也是中心对产权交易行业的一项重要贡献。该平台通过对涉诉资产全程电子化、规范化的处置,使涉诉资产处置过程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体现了涉诉资产处置工作的阳光透明。

启用金马甲网络竞价系统后,已完成的司法拍卖业务中有三个项目增值率较为突出,一是2月24日结束的呼兰五金交电化工大楼部分房产转让项目,最大限度地征集了5名竞买人,起拍价14.189万元,经过2小时 202轮的激烈竞价,以41.189万成交,增值率达到190.29%,创造司法拍卖项目进场后的最高增值率记录。随后,在时隔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另一个木兰县粮油贸易公司房产及土地项目起拍价74.244万元,经过近2小时100多轮次的激烈竞争,以266.24万元成交,增值率达258%。近日举行的大庆市东风新村黑龙江省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大庆登记处一处房产拍卖项目,起拍价391万元,以1781万元成交,增值率高达355.5%,再创增值率新高。

3  依法合规,司法监督体系保驾护航

市中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抽调各业务主管部门成立了涉诉资产业务推进组,由推进组和司法技术处具体负责此项业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中心涉诉资产部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及时开展司法委托工作。一是每周一到技术处统一接受委托。为保证案件移交的程序化、固定化,定为每周一由中心工作人员到中院司法技术处交接案件,定人定岗,做到与中院技术处及时沟通,保证案件接收工作的有序进行。二是按时开展摇号选取受托中介机构。通过四个月的实际操作,我们发现,由于接受委托的案件较多,摇号时间不固定会导致案件推进较慢,易在中心形成案件积压。中心按照实际情况,将摇号时间固定为每周三下午14:00、14:30、15:00分别举行司法拍卖、司法评估、司法鉴定摇号现场会,有效地解决了案件积压及推进速度慢的问题。三是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完成受托工作。四是负责处理司法委托中涉及的投诉和疑难问题。

4  阳光操作,引入和推进社会监督体系

与其他工作不同,涉诉资产业务作为一个充满挑战的新业务,案情复杂,人员复杂,业务难度大。中心要求员工提高服务意识,树立为办案法官服务,为当事人服务的思想,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 AB角”制等各项制度,以热情良好的态度和高效优质的服务质量来接待办事人员,做到了特事特办,急事先办,事事快办。涉诉资产业务必须按制度在阳光下操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我们充分利用网站、微博等各种手段,积极宣传涉诉资产业务,同时也大力加强涉诉资产业务接受社会监督。中心设立了值班经理制、投诉案件复核制等内部机制。对上访和投诉等情况,员工都能够耐心办理,认真解答,化解矛盾,获得各方的理解。

在一司法拍卖项目中,哈尔滨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黑龙江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案,因案情较复杂,申请人是打了10余年官司的老上访户,一边打官司一边上访,情绪一直不太稳定。该案面临评估报告将要超过报告有效期的难题,如果按正常程序应该先勘验现场,再发布公告,这样肯定要超过报告有效期。经向市中院司法技术处汇报,与办案法官密切沟通,打破常规,在未进行现场勘验的情况下,由办案法官对现场情况签字确认,及时刊登报纸公告,在报告有效期内妥善处理了此案,化解了潜在的矛盾,赢得了各方赞誉。

在一司法鉴定项目中,某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的某工程造价项目,擅自将与其合作的非入围中介机构引入到涉诉业务中;一司法评估项目中,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将当事人的公产房使用面积当作建筑面积评估;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评估项目中,未派出有资质的评估师勘验现场,只是派出了两个助理人员勘验现场,等等。以上项目都曾引起涉案当事人的不满和异议,分别向中心提交了申诉材料。通过调查摸底,工作人员不偏袒、不护短,及时向中心领导和市中院司法技术处作出汇报,妥善处理,化解了各方的矛盾,赢得了好评。

5  严格管理,建立规范中介机构管理和培训体系

在涉诉资产业务中,需要与众多的司法鉴定、司法评估及司法拍卖中介机构打交道。在实践中,中心建立了一整套中介机构管理和培训体系,包括中介机构的入围备案管理,司法委托管理、违规违纪处理,以及司法中介机构的业务培训,有力地保障了司法委托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完成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中心总结经验,积思广益,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编撰了《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实用手册》,首次开展了中介机构业务培训。实用手册的出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方面为中心涉诉资产业务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扩大了中心涉诉资产业务在全国产权交易机构中的影响,为全国涉诉资产业务在理论探讨和程序规范化方面做出了贡献。

今后我们将每年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新的业务工作要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定期开展涉诉资产培训工作,分级管理,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一年来,内蒙古、贵州、山西、河北廊坊、沈阳等多家兄弟机构来中心交流学习,我们的涉诉资产业务已被产权交易界称之为“哈尔滨模式”,赢得了业界的认可和尊重。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两会”记者会上和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都强调,要给权力涂上防腐剂。限制公权力,有效行使公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新阶段市场化改革对政府的要求,是发展方式转变对政府的要求,是社会各方面对公权力监督的要求。尽管前进的道路不会一路平坦,可能充满荆棘,但我们有信心,有决心,继续探索,为涉诉资产这一创新业务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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