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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例农村产权法律援助成功

成都首例农村产权法律援助成功


 (记者 曹一莎)前天,陈琼花(化名)得到一个好消息,她最少能拿到4.8万元征地赔款。而这笔钱,她险些拿不到。这一切多亏了成都市农村产权维护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忙。这是该中心98日成立以来,首次成功实施援助。

39岁的陈琼花多年前嫁到双流县清河村某组,在此落户。后因性格不合与前夫离婚,并于2004年与一名河北男子再婚。

今年8月,组上征地赔钱,按照赔偿标准,每户本地人都能拿到6万元。陈琼花尽管拥有当地户口,但由于她来自外地,又和前夫离婚了,村民们认为她是“外来户”,与大伙一起分钱是占了便宜。在村组议事会上,多名村民反对陈琼花获得赔款,并拒绝在同意书上签字。

眼看6万元赔款就要泡汤,陈琼花多方奔走未果。前几天,她从报上看到,98日,成都市农村产权维护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专门维护农村、农民在生产要素城乡自由流转中的合法权益。于是,她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拨通了该中心的号码。

接到陈琼花的求助后,援助中心派工作人员到清河村帮忙调解。经调解,村民们愿意让陈琼花拿赔偿款的80%。工作人员承诺,剩下的1.2万元,将通过法律程序尽量帮陈琼花争取。

 “这次调解,是农村产权维护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首次成功施援。”成都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唐洪春说,下一步,成都市将建立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维护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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