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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燃气拟售河池子公司股权

昆仑燃气拟售河池子公司股权


记者从北京产权交易所获悉,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河池子公司的51%股权日前以510万元价格挂牌转让,由于原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此目前持股49%的二股东拉萨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接手将是大概率事件。值得注意的是,种种迹象表明,河池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或已盈利在即,因此,对拉萨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而言,可谓是一笔“坐享其成”的好买卖。

大股东3年后转手

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1月29日,河池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距今不过3年时间。昆仑燃气持股51%,拉萨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持股49%。本次转让的标的为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所持的全部股权。

公开财报显示,公司2012年没有实现任何营业收入,净利润亏损194.6万元,所有者权益656.4万元;今年前4个月,公司再度亏损39.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17.2万元。以2013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为639.6万元,评估价值为638万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324.6万元,挂牌价格溢价近200万元。

通过查阅公司历史记者了解到,河池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之所以没有实现营业收入,原因在于公司尚未投入运营。根据中国石油新闻中心提供的消息,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30日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就天然气利用项目进行合作签订框架协议,公司方面曾称这是昆仑燃气的“一大成果”。但公司在“重要信息披露”中表示,由于多方面原因,公司未能如期开展河池城区管道天然气项目建设。

此外,本次转让中,受让方条件规定,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为从事天然气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后,受让方须更改标的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中不得出现“中石油”及“昆仑”字样。

二股东或得“天上馅饼”

2011年6月30日,河池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曾与河池市市政管理局签署了《河池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成为城区管道天然气项目业主。2012年6月8日,河池市人民政府要求项目业主必须于2012年9月份开工建设,如不能按期开工,重新更换项目业主。虽然公司未能如期开展项目建设,且转让方提示因此产生的风险由买家自行承担,但记者注意到,对于接盘方而言,这实际上是一笔划得来的好买卖。

记者了解到,广西河池市是中缅管道沿线的一个地级市,是西南各省市进入广西出海、出境的南大门,有色金属工业发展潜力和能源的需求量较大。基于此,2009年,昆仑燃气公司与河池市政府同意就河池市投资建设管道天然气项目进行合作,河池市人民政府同意昆仑燃气公司在河池设立独资燃气公司,并授予特许经营权30年。

根据《河池日报》报道,2012年9月20日,河池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城区管道燃气项目开工仪式在河池中心城区城东举行。根据此报道,河池市中心城区管道燃气项目工程建设包括气源管道、河池门站、储气设施、城区燃气输配管网,以及液化天然气的气化站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该项目分为过渡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总投资为9900多万元人民币。过渡期将采用液化天然气作为气源,中期和远期的气源采用中缅输气管线的管道天然气。

根据《广西河池市天然气利用专项规划》,河池天然气建设将结合中缅天然气管道投产安排进行规划。中缅天然气管道起自缅甸,经瑞丽进入中国,途径云南、贵州、广西,为中国第四大能源进口通道。2013年6月,这条由中石油承建的战略管道中的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已全面完成,具备投产条件,中石油方面表示随时等待投产指令。而《河池日报》曾预计,2013年底左右,管道天然气将到达河池全市并全线贯通。这意味着河池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中期和远期的气源将获保证,公司实现盈利或已近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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