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权转让缴纳20%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权转让缴纳20%个人所得税
记者托亚从自治区地税局获悉:自治区地税局近日出台《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据了解,办法中的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自然人股东直接转让的股权所得,不包括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此外,如果股权转让对价为实物或采矿权、探矿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的,将按取得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如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无凭证的,税务机关将按相关规定方法来核定。 目前我区股权转让行为主要集中在矿山开采、煤炭、房地产等行业高收入人群中。2011年、2012年我区地税系统征收入库个人所得税分别为94.8亿元、89.14亿元,其中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分别为10亿余元、5亿余元,占个税收入的10.5%、5.6%。 自治区地税局所得税处副处长闫振山说,由于受各行业管理部门信息联动、信息资源共享的制约,导致部分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流失。今后税务机关将对企业的自然人股东进行普遍登记,逐户建立《自然人股东明细登记(变更)表》并录入综合征管软件,通过与工商部门信息交流来动态监控股东及其股权变动情况。 闫振山表示,并非所有股权转让都要缴纳个税。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赠与供养关系、赡养(抚养)关系、继承关系人的,赠与方与受赠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