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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社会化是国企改革应有之义

产权社会化是国企改革应有之义


  当前,国企改革方向和路径引发各界热议。受西方经济学理论熏陶的自由派人士一贯主张国退民进,甚至是绝对私有化,并进而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重申“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深感失望。笔者对上述观点不敢苟同。国企改革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国进民退”老路,更不能走改旗易帜的“国退民进”邪路。不妨以产权社会化突破国企改革僵局,通过将国企产权划转给社保基金等实现国企产权的社会化,进而实现全体公民国有资源受益权的具体化。

  产权社会化应为国企改革方向

  作为执政党的改革方案,应该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非全面否定。从社会主义性质和宗旨出发,国有企业终极所有者是人民,这在宪法中已有明确规定,但现行国企产权制度并非真正的国有,更谈不上全民所有。通过转持给社保基金等产权社会化方式能更好体现全民受益,从而实现国有企业“人民主权”的真正回归。

  国企目前的产权制度无法解决长久以来的效率问题,甚至一定程度上异化成企业在位者群体和相关政府利益群体所有,直接造成国有企业的低效和不公平。私有化绝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罗马俱乐部报告《私有化的局限》早已明确指出这一点。苏联解体后,西方经济高参们为俄罗斯设计激进的休克疗法,国有企业私有化就是其中的重头戏,通过无偿赠送、低价贱卖私有化证券的方式将国有资产“瓜分”,其结果是上万亿国有资产变成少数寡头的私有财产。

  私有化在社会主义中国更是水土不服,不加任何补偿的私有化明显是对全民所有财产的侵夺。发端于2004 年的“郎顾之争”,让我们对MBO(管理层收购)等以私有化为导向的产权改革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开始高度警觉。习近平总书记也明确提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

  事实上,现代西方产权制度的演化已经出现重大改观,产权社会化、多元化、信托化已成为时代主旋律,在资本市场日趋发达的今天也完全具备可行性。

  国企产权社会化有利于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

  人口老龄化在中国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且呈现出规模大、速度快、地区失衡、城乡二元、未富先老等复杂特征。在此背景下,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受到极大挑战。如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通过挤占个人账户消化转制成本已使个人账户处于“空转”状态。据《中国养老金保险发展报告2013》推算,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超过2.6万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有企业积累的巨额财富,是几代工人、农民等全体民众努力的结果,理应为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福祉贡献力量。中金公司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A 股上市公司中,央企和地方国有企业共计981家,收入、利润和市值分别为19.4万亿、1.4万亿和17.1万亿。利用好国有企业积累的财富,我们完全有底气、有能力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保障危机。

  国企产权社会化有利于资本市场发展

  通过国有股转持实现国企产权社会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同样深远。就短期而言,在IPO重启放量,“大小非”减持压力仍存的当下,实施国有股转持对资本市场无疑是一剂强心针,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从长期来看更重要的是,随着国有股权逐步划转,国企产权逐渐社会化和具体化,以养老基金为首的社保基金将成为市场重要的长期机构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我国国有股一股独大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引入社会化的机构股东,可以对控股股东、管理层形成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实行积极主义的养老金机构更便于信息沟通和增强社会影响,通过国企产权社会化运动将国有资产产权赋予社保基金,社保基金通过信托模式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发挥国有资产效用。这样国家就可以跳出“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的窠臼,真正发挥其基于合法强制力的监管优势。这应是公民社会理念下公共利益实现机制的一种有效方式。

  现代资产管理组合理论中,基于市场估值的动态再平衡已日趋成熟。在资本市场出现严重价格泡沫时,社保基金抛售部分股票,既是资产配置再平衡的要求,又可以对整个市场起到很好的供求平衡作用;而在资本市场萎靡不振之时,通过增加股票配置比例则可以提振市场信心,有效增加市场需求。

  国企改革,产权制度是绕不开的话题,也是症结所在,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只有立基于现代产权制度才能发挥实效。跳出非左即右的极端思维模式,通过国有股转持等方式实现国企产权社会化,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可谓标本兼治之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全面深化改革号角,国企改革正面临新的形势、挑战和机遇。只有认真做好顶层设计,才能打赢、打好国企改革这场攻坚战。

    (作者单位: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公共管理学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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