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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重点在产权

市场化重点在产权


  如果比较一下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中国资本市场的特殊意义,就有理由期待“文交所”在文化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这也意味着“文交所”需要在交易标的上谨慎选择,提纲挈领地抓住文化经济发展的核心命题。

  考察中国经济三十年发展的历史,就是不断界定公私界限、明确产权的历史。从产权改革和流转中获得改革红利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引擎,文化经济也不例外。

  不妨细究中国土地市场的产权改革和流转。土地并非天然就能卖出天价,土地可以流转也并不一直是天经地义,恰恰是最近25年的事情。私人和外来资本对土地的需求催生了土地有偿使用的最初形式,但在1987年之前,仅有土地有偿使用一说。根据1979年颁定的《外资法》的规定,场地使用可以收费。这是土地流转最初级的形式,但是离真正意义上的土地产权界定和流转尚远。事实上,正是由于土地有偿使用过程中因城市土地向农村扩张以及产权不清带来的大量纠纷,1982年修订的“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斩钉截铁的11个字,所陈述的确是一个新鲜的产权变革。在整个工业化的背景下,产权明确的城市土地开始显露出其价值,但以有偿使用为主的交易方式并不能满足对土地的使用需求。直到1988年,当年的宪法修正案首次明确基于产权概念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土地从沉睡到确权再到使用权被允许进行市场化流转,一整套的产权制度改革成为拉动中国经济近15年的高速增长“一极”。事实上,与土地市场如出一辙,文化产业的发展从源头上来讲是改革产权,产权确立之后迅速演变成生产要素,并在流转中形成产权要素市场。确立产权,“文矿”资源化,如果资源可交换,则可资产化。预期的资产收益就可以成为当下融资的依据。资产可融资,则资本化。这一系列的动作,可将文化资源像土地一样投入市场,成为未来的经济支柱产业。而这一切都基于产权,以及围绕产权的证券化、金融化操作。

  因此可以说,任何不彻底解决产权及其流转问题的经济都不可持续,相较于“艺交所”、“版权交易中心”等类“文交所”机构,“文交所”需要将文化产权作为其制度设计的核心。从交易标的的选择上明白无误地阐释自己在制度设计层面对文化经济的考量——以产权为基础,以交易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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